您好,歡迎來到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網(wǎng)站! 今天是
當前位置:首頁 > 海仲新聞 >>  2021年新聞

中國海仲副主任李虎博士應邀參加 “新仲裁法和示范法-英語專題研討會”

文章來源: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發(fā)表時間:2021-08-23 13:47:57

2021年8月19日下午,“新仲裁法和示范法-英語專題研討會”(Special English Workshop — The New Arbitration Law and the New Model Law Community)通過騰訊會議軟件在線召開。研討會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中國仲裁法”)的修改與《貿(mào)易法委員會示范法》(以下簡稱“示范法”)下國際仲裁實踐展開了廣泛的討論。研討會由北京霖理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林博士主持。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李虎博士應邀出席研討會并作主旨發(fā)言。

587391629697827_.pic_hd.jpg

 

(視頻會議截圖)

 

李虎博士就中國仲裁相較于示范法下國際仲裁的四個主要特點進行了解讀。第一,仲裁在中國更加制度化,國內(nèi)仲裁機構承擔了示范法國家賦予仲裁庭的部分職能,包括管轄權決定、轉交當事人的證據(jù)和財產(chǎn)的保全申請、決定仲裁語言和仲裁地點等等。第二,國內(nèi)仲裁機構的案件經(jīng)辦人實際上同時承擔了仲裁庭秘書的職責。第三,仲裁員在仲裁案件中可以擔任調解員,但是由于我國法律沒有相關規(guī)定,仲裁員尚不能擔任示范法下的“友好調解人”。第四,與英美法系國家相比,中國仲裁更加重視書面證據(jù)而非證人。最后,李虎博士建議,未來示范法基本原則和部分規(guī)定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納入中國仲裁法中與涉外仲裁有關的章節(jié)。

587401629697833_.pic_hd.jpg

 

(李虎博士發(fā)言截圖)

此外,北京霖理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林博士、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翻譯碩士研究生王文倩女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歐盟法碩士研究生楊昆灝先生、香港Gary Soo's Chambers(蘇國良大律師辦事處)周立新大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王芳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傅攀峰博士、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法律顧問陳方菡女士、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康明博士、美國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合伙人許峰先生、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陳建博士分別圍繞示范法在香港的實踐、法國仲裁法的實踐、示范法下涉外仲裁管轄權的利弊等議題進行了發(fā)言和交流。


常見問題

立案時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1-08-22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只能受理海事海商案件么?

2021-08-22

如何起草仲裁條款

2021-08-22

海事仲裁可否對財產(chǎn)或證據(jù)進行保全?如何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2021-07-27